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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狮子会宣传工作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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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9-1 20:29:4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
本帖最后由 lions 于 2024-9-2 22:01 编辑

深圳狮子会宣传工作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狮子会的宣传工作管理,及时、准确、有效地宣传本会各项工作,塑造本会良好的社会形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深圳狮子会章程》,参照中国狮子联会和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意见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宣传工作,是指以深圳狮子会名义,通过各类媒介进行的对外新闻发布活动。

第三条  本会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始终贯彻本会宗旨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确保信息的真实性、公开化和透明度,以提高本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地位。

第二章 宣传管理部门及职责

第四条 宣传工作由本会统筹管理。

第五条 本会的对外宣传稿件,须经本会审核同意后方能发布。

第六条  本会可组建专门的宣传工作小组。其主要职责包括:

(一)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;

(二)宣传报道本会动态及成果;

(三)收集、整理各大新闻媒体对本会的报道;

(四)制作、整理和保存与本会有关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资料。

第三章 宣传工作要求和内容

第七条 本会及各服务队对外宣传的基本要求:
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(二)遵守《深圳狮子会章程》;

(三)遵守国家对新闻、出版物及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介的有关规定和纪律;

(四)坚持积极健康的宣传,反对低级庸俗的宣传;

(五)遵守《深圳狮子会名称及职务使用规定》、《深圳狮子会形象与标识规范管理办法》等规定。

第八条 本会及各服务队的对外宣传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
(一)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;

(二)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(三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

(四)宣扬邪教、迷信的;

(五)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(六)宣扬淫秽、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

(七)侮辱或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(八)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;

(九)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第九条 宣传工作的内容

(一)国际狮子会、中国狮子联会及其他友好区(会)的相关领导和狮友来深考察、访问、参加本会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;

(二)本会各项规章制度,政策及决议、通知等的宣传公示;

(三)本会举办的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、文章的新闻报道;

(四)本会领导狮友出席重要活动、会议的报道;

(五)本会涌现出的先进狮友和事迹的报道;

(六)其它需要宣传报道的事项。

第十条 宣传工作的程序要求

(一)对本会活动的宣传报道,由本会办事处负责;

(二)服务队邀请新闻媒体对其活动进行对外宣传的,须事先向本会申报,待本会批准后方可邀请;

(三)委员会、服务队制作与本会相关的标识物、刊物、宣传册、视频、背景板、横幅、服装等,须将设计稿上报本会,审核通过后由委员会、服务队自行安排制作。

第四章 宣传媒介

第十一条  本会主要宣传媒介包括但不限于本会官方网站、会刊、微信公众平台、QQ群、微信群等。

第十二条本会官方网站为www。szlions。org。cn <http://www。szlions。org。cn> ,由本会办事处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、维护。各服务队不得自行另设网站,已经设立的网站应当立即予以关闭。

第十三条 《狮声》是本会官方内部刊物。服务队制作的刊物不得冠以《狮声》名称。

各委员会、服务队及会员向《狮声》投稿,本会有权根据版面情况及内容安排进行删改。

第十四条 本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名称为“深圳狮子会”、微信号为“szlions380”。各服务队及会员不得开通冠以“深圳狮子会”名义的微信公众号。

委员会、服务队申请注册微信公众号,原则上不得以“深圳狮子会××委员会(或相关品牌项目名称)”、“深圳狮子会××服务队”作为微信名称。

第十五条以本会名义设立的QQ群、微信群主要用于会员之间沟通、交流,发布与狮子会相关的会务、服务活动信息等,不得发布涉及政治、宗教、种族以及负面消极、低级庸俗的内容。

第十六条  本会宣传工作应当遵守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,遵循保护原创、尊重作者的原则,转载来自其他宣传媒介的作品时,务必注明其出处。

第五章 违反本制度的处理规定

第十七条 服务队或会员不得对外发布有损于本会声誉、形象的言论。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本会的内部信息和会员的个人信息。

第十八条 服务队或会员如有以下行为之一,属于违反本制度:

(一)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,擅自进行的新闻发布;

(二)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,擅自传播、公布与本会有关的信息资料;

(三)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,使用与本会有关的物品;

(四)违反本制度其他禁止性规定的。

第十九条 会员未经批准,擅自进行对外宣传,造成不良影响的,本会有权制止,并给予警告、内部通报批评等处分,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第二十条 对屡次违反宣传纪律、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会员,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,可取消其会籍。

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的服务队及会员,在违规年度内不得参与本会各类奖项的评选活动。

第六章 附 则

第二十二条 本会指深圳狮子会。

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。

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2015年5月14日深圳狮子会2014-2015年度第三次特别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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